近年來因聚氨酯(PU)材料引起的建筑火災事件頻發,給社會發展與企業運營都帶來了嚴重的影響,更對人民群眾的人身財務安全造成極大隱患。從上海“11·15”重特大火災事故到美國阿拉斯加的HC Redi-Mix水泥廠火災,一系列因聚氨酯建筑材料引起的火災事件引發了社會的高度關注,墻體保溫材料聚氨酯(PU)也因此成為行業輿論的焦點。基于PU材料在事故中體現出的易陰燃、燃燒速度快、煙霧大、毒性強等特性,業界對PU材料逐漸產生質疑,并認為有必要逐漸杜絕其用于外墻保溫和室內裝修。而安全、綠色、性能穩定的水性脫模劑產品正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應運而生,它的出現是行業尋求更綠色環保的水性解決方案的努力之一,并因此能得到了廣泛的市場認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2013年第31號公告,發布了《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嚴格規定了溶劑型化工產品的VOC排放要求,同時對于無VOC排放的水性產品也是一種政策方面的認可和支持。行業亦提倡在PU泡沫塑料產品生產過程中出于安全環保的考慮應盡可能采用水性助劑產品,以克服現行生產工藝和設備中的不完善之處,用具有可持續性的技術創新推動保溫、建材及交通運輸設備的材料升級。
現在,不僅僅是PU建筑材料行業,包括涂料、助劑、脫模劑在內的整個化工行業都在大力提倡以水性產品代替溶劑型產品。與溶劑型產品相比,水性產品基本無VOC排放,可有效提高環境安全與友好性,水性產品不含可燃的有機溶劑,無毒性揮發,既可降低火災隱患,又能同時避免有機溶劑對操作人員帶來的潛在健康威脅,同時,市場上絕大多數國產低固含即用型脫模劑都使用120號溶劑汽油或石油醚作為有效成份的載體,閃點一般在零下20多度或在4度左右,而肯天其普通溶劑型產品的閃點均可達到26-28度以上,某些高閃點產品還達到56度,甚至還推出了閃點在60-80度的更高規格產品,其水性脫模劑以水替代傳統的溶劑作為有效成份的載體實現了沒有所謂閃點,真正做到了不燃與安全。
事實上已經吹響了脫模劑行業水性化轉換的沖鋒號,一批國內主流的汽車地毯、隔音墊等生產企業也積極響應政策號召和終端消費者需求,已經或正在進行水性產品的切換使用。同時,國內各主流行業協會、政府、生產企業在推廣水性助劑方面也均有表態,生產水性產品和使用水性材料的企業數量正在不斷增加。